新房未入住被污水泡坏,开发商和物业谁担责?开发商和物业都可能承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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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房未入住被污水泡坏,开发商和物业谁担责?开发商和物业都可能承担责
楼上漏水导致楼下损失是现实中常见的邻里纠纷类型,这类纠纷案件通常法律关系明确,但关于漏水原因、损失价值的确定双方通常存在很大争议,必要时往往需要通过鉴定确定漏水原因、修复方案和修复造价。
网友咨询:
新房未入住被污水泡坏,开发商和物业谁担责?
史莉律师解答:
开发商和物业都可能承担责任。
如果在房屋的质量保修期内,出现屋面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渗漏现象,可以及时向房地产开发商反映,要求其及时进行修补处理,如果修补处理期间导致该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赔偿。
物业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主要看造成房屋漏水的原因是什么及物业在管理、维护中是否存在过错。物业公司所承担的职责主要包括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物业公司未尽职责造成业主利益损失或损失的扩大,则其应承担相应责任。
史莉律师补充:
卫生间和厨房以及阳台的排污管、排水管是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设施之一,为了维护小区下水主管道畅通,保证住户排水管道的正常使用,请大家正确使用排污管和排水管,确保排污、排水管道畅通、不堵塞。
业主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漏水事件时一定要理性对待,做好现场保护和证据固定,例如拍照、录像录音。在发生房屋漏水问题后要及时查找漏水原因,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对受损房屋进行维修,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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