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避债务低价转让房产的,房屋买卖能否撤销?戳这里律师为你解答

2024-01-09 23:14:16来源:生活工匠探索编辑:居小桃

扫一扫

分享文章到微信

扫一扫

关注鹿财经网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为逃避债务低价转让房产的,房屋买卖能否撤销?戳这里律师为你解答

  自古以来,欠债还钱就是天经地义,可总有人会以各种形形色色的理由,在借了钱之后想方设法地拒绝还债。

  网友咨询:

  为逃避债务低价转让房产的,房屋买卖能否撤销?

  律师解答:

  可以。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以维持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权利。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图片

  律师补充:

  债权人撤销权制度能够有效保全债务人的责任财产,是法律赋予债权人保障自己债权能够实现的武器。债权人撤销权只能以提起诉讼的方式行使,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投稿邮箱:lukejiwang@163.com   详情访问鹿财经网:http://www.lucaijing.com.cn

相关推荐
员工用虚假学历拿到高工资,公司可以要求返还 员工用虚假学历拿到高工资,公司可以要求返还

原标题:员工用虚假学历拿到高工资,公司可以要求返还工资吗?律师为你解惑

财经知识2024-11-27

签订空白劳动合同,劳动者能主张二倍工资吗? 签订空白劳动合同,劳动者能主张二倍工资吗?

原标题:签订空白劳动合同,劳动者能主张二倍工资吗?戳这里律师为你解答

财经知识2024-11-27

员工有违职业道德,能否开除?律师为你解惑 员工有违职业道德,能否开除?律师为你解惑

原标题:员工有违职业道德,能否开除?律师为你解惑 职业道德是指在一定职

财经知识2024-11-27

股东抽逃出资应对公司的债务承担什么责任?律 股东抽逃出资应对公司的债务承担什么责任?律

原标题:股东抽逃出资应对公司的债务承担什么责任?律师为你解惑 抽逃出资

财经知识2024-11-27

婚内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产权归 婚内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产权归

原标题:婚内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产权归谁?律师为你解惑 生

财经知识2024-11-25

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子女可以要抚养费吗? 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子女可以要抚养费吗?

原标题: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子女可以要抚养费吗?律师为你解答 夫妻双

财经知识2024-11-25

以借条形式确定的"分手费",法院支持吗?律 以借条形式确定的"分手费",法院支持吗?律

原标题:以借条形式确定的分手费,法院支持吗?律师为你解惑 所谓分手费在

财经知识2024-11-22

伤职工工伤复发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律师为 伤职工工伤复发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律师为

原标题:伤职工工伤复发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律师为你解答 工伤认定是劳

财经知识2024-11-22

虚假出资罪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 律师为你解答 虚假出资罪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 律师为你解答

原标题:虚假出资罪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 律师为你解答 公司的出资,是公司

财经知识2024-11-22

明明是婚前财产,为什么对方要能求平分?婚前 明明是婚前财产,为什么对方要能求平分?婚前

原标题:明明是婚前财产,为什么对方要能求平分?婚前财产隔离的重要性了解

财经知识2024-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