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贷款合伙做生意,分手后谁来还贷? 戳这里律师为你解答
扫一扫
分享文章到微信
扫一扫
关注鹿财经网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情侣贷款合伙做生意,分手后谁来还贷? 戳这里律师为你解答
恋人之间因有着特殊亲密身份关系,恋爱期间的债权债务并不明确,但分手后法庭相见,形成债务纠纷的情况屡见不鲜.对于情侣贷款合伙做生意的,分手后谁来还贷?
网友咨询:
情侣贷款合伙做生意,分手后谁来还贷?
山西宁丰(北京)律师事务所吉鑫律师解答:
情侣贷款做生意,一般来说是一起欠的账,如果分手以后是应该双方都一起还的.
一方进行借贷是一方的个人贷款,另一方没有还款的义务,就算以后结婚也是属于个人债务.如果贷款的钱到的两个人的账户,那么两个人都有还款的义务.如果贷款是以一方的名义办理的,贷款用于店铺经营使用,收入共同获益,二人应该共同承担债务.
《民法典》有相关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补充协议合同约定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山西宁丰(北京)律师事务所吉鑫律师解析:
随着社会的发展,男女婚前恋爱同居已较为常见.但同居关系不同于合法的婚姻关系,同居的男女之间既不存在法律上的人身关系,在财产权益法律保护上也有着明显区别:夫妻财产制以法定共同共有为主,约定个人所有为例外;同居关系中以个人所得归个人所有为主,共同劳动所得共有为特殊情形.
基于财产制的不同,二者在共同债务的认定上应当严格区分.非婚同居的男女之间并无夫妻身份,一方即使在同居人的债权凭证或借款合同上签字,若未表明担保人身份或通过其他事实可推定其为担保人的,则不承担担保责任,更不能以此认定其为共同债务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投稿邮箱:lukejiwang@163.com 详情访问鹿财经网:http://www.lucaiji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