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迟到,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还能工伤认定吗? 戳这里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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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班迟到,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还能工伤认定吗? 戳这里律师为你解答
单位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则应认定为工伤,对于这一问题在实务中已经没有争议。但有关上下班途中的认定,虽然有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有关“合理时间”、“合理路径”的认定还常有争议。
网友咨询:
上班迟到,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还能工伤认定吗?
浙江浙杭(宁波)律师事务所黄婉晴律师解答: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但如果是自己负事故的主要的责任的话,则不属于工伤。
职工是否违反劳动纪律与能否作出工伤认定属不同的法律关系。即使职工因违反劳动纪律,存在迟到或早退情形,也只是涉及违反单位内部相关规章制度的情形,并不影响人社部门对受害人“上下班途中”性质的认定。所以,劳动者发生交通事故时是在上班的途中,上班目的明确,应认定为“合理时间”,若没有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则所受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浙江浙杭(宁波)律师事务所黄婉晴律师解析:
迟到早退有两种情形:一种是违反用人单位用工纪律擅自迟到早退;另一种是通过请假、请示等形式获得用人单位同意而迟到早退。对于“合纪”的迟到早退,应当视为正常上下班,不存在认定“上下班”的问题;对于“违纪”迟到早退的,用人单位通常不承认其间发生的通勤伤害属于工伤范畴。
司法实践中,“违纪”迟到早退也属于“上下班”范畴。
第一,职工迟到早退的行为,并没有增加在途的潜在危险,意外通勤伤害与工作之间的关联性并没有因此而削弱;
第二,职工迟到早退只是违反用人单位用工纪律,本身并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不构成工伤的法定情形,工伤制度是为保障职工因工受意外伤害后能够获得及时的经济补偿而设,并没有约束职工遵守用人单位工作纪律的制度功能;
第三,工伤认定采用的无过错补偿原则,在一般工伤事故中,即使劳动者违反了劳动纪律,也不影响劳动者的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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