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多次拖欠租金怎么起诉? 戳这里律师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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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租客多次拖欠租金怎么起诉? 戳这里律师为你解惑
租客拖欠房租房东可以先进行催告,催告后经过合理期限仍不给房租,可以主张解除合同。房东可以请求基层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网友咨询:
租客多次拖欠租金,怎么起诉?
四川明涛律师事务所邓小林律师解答:
拖欠房租的话可以通过起诉维护权益,起诉前需要准备原被告的身份信息以及案由和诉讼请求,最重要的是明确诉讼请求,比如:可以继续履行合同,维持租赁关系,也可以解除合同支付赔偿金。在准备好诉讼材料后,就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了,人民法院受理后,会排期开庭审理。
四川明涛律师事务所邓小林律师解析:
(一)出租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2、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实行“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出租人应在出卖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3、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标准和用途,履行维修义务。
(二)承租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并获取收益。
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妥善保管租赁物。
3、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不得擅自改变或转租。
租赁期内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支付租金。
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支付期限的,依约定。合同未约定租金支付期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租赁期不满一年的,期满时支付;租期一年以上的,应在每满一年时支付。
5、租赁期限届满返还租赁物。
承租人在租赁期满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为不定期。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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