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员工猝死岗位陷维权“死胡同” 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不能再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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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60岁员工猝死岗位陷维权“死胡同” 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不能再拖了
近日,浙江宁波一名在中通快递分拣中心工作的60岁老人因心脏骤停猝死岗位。网传视频显示,这名老人身穿工服,在正要提起一组快递包裹时突然倒下。据媒体报道,家属目前未接受公司赔偿方案,而是希望按照工亡流程处理。21日,宁波人社局表示,60周岁本身不属于劳动者范畴,如果没缴纳工伤保险,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浙江宁波一老人在岗位猝死的视频截图。
老人生命的逝去让人心疼,当地部门的回应有些冰冷。对一个在岗专注工作、不幸猝死的老者,公文式的回应、板起来的面孔,很难让公众认同;用年龄节点去划定劳动者的范畴,这一答案中蕴含的逻辑更让人无法接受。几天来,事件在网上持续发酵,既是在关注老人,也是在关注退休后继续劳动的自己。
抛开态度,单看依据,当地人社局所说的劳动者,应是《工伤保险条例》所覆盖的权利主体。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而在劳务合同中,企业没有义务为劳务提供者缴纳五险一金。宁波人社局解释道,60岁以上人群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已经退休不属于劳动者,参加商业保险的按商业保险赔偿;另一种是没有养老金,单独缴纳工伤保险的人群需要认定是否为工伤,如果是将按照正常流程赔偿。也就是说,支撑宁波人社局做出如此答复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与其他年龄段相比,现行法律法规对60岁及以上劳动者的工伤保险保障,的确不够给力。
这就引出了一个非常现实的社会问题:一方面,国家鼓励退休老人发挥余热,老年人再就业的行动也已全面启动。据某求职平台去年发布的报告显示,68%的老龄群体在退休后有强烈的就业意愿。另一方面,与再就业老人相配套的保障制度还不够健全,重返岗位的老年人并不能平等地享受到劳动保护。还必须看到的是,譬如环卫、保洁、陪护等低龄老年人大量从事的工种,往往都是年轻人不太喜欢干的,而且劳动强度并不低。宁波老人猝死岗位而不被认定为工伤的事实,就是这一矛盾的折射。
据媒体报道,目前中通方面回应称,对于网点员工的意外离世深感痛心;警方已经介入处理,公司浙江省管理中心高度重视,成立工作小组,会以合法合理为基础,与家属协商相关善后事宜。这一系列行动能看出公司对事件的诚意,但就算此事件中,家属能与公司协商达成一致,以后在其他公司的超龄劳动者身上再发生此类事件,那些个体和家庭的权益也能得到充分保护吗?
助力老有所为,先去后顾之忧。当劳动保障制度和保险制度不足以覆盖和适应众多新经济形态和趋势,就难免显得僵硬和教条。保障老年人再就业的合法权益,显然不只需要企业的回应、部门的回应,还需要政策的回应。从社会实际出发,从尊重生命、尊重劳动的角度出发,尽快制定完善更人性化的规章制度,已经刻不容缓。解决更多老人再就业的后顾之忧,是鼓励更多老年人发挥余热的重要一步,也是在为每一名劳动者鼓劲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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