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曙光(600303)暴涨200%当上“妖股”!股权拍卖遭遇叫停 复牌后会怎么走?
7月以来,ST曙光(600303.SH)股价从3元左右暴涨到最高9.62元,累计涨幅超过200%,这在戴帽公司中并不多见。这般涨法,ST曙光也收获了停牌核查,还是两次。9月29日公告显示,鉴于公司股价近期波动较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就股票交易波动情况进行核查。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2年9月29日开市起停牌,披露核查公告后复牌。上一次是9月15日停的牌,9月21日复牌,前后间隔数日。
10月12日盘后,ST曙光披露称,核查工作完成,公司股票10月13日复牌。
来源:同花顺
股价操作猛如虎,但投资者对ST曙光的风险却不可不知,公司自己也多次进行风险提示。
首先,ST曙光“撑不起”股价的大涨,公司2022年上半年亏损1.05亿元,扣非净利润-1.13亿元。实际上自2012年以来,ST曙光的扣非净利润就一直为负值。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依据公司8月份业绩快报,截止8月末整车累计销售量同比减少52.67%,车桥累计销量同比减少12.18%。公司新能源乘用车产品能否实现量产、量产的时间、市场前景以及产品竞争力存在不确定性。
其次,实际控制人张秀根出状况。经ST曙光与控股股东华泰汽车核实,2022年7月5日,张秀根因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被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在2022年8月10日,因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问题转为批捕。实际上在此之前,公司一直处于与实际控制人无法联系的状态。
与此同时,ST曙光控股股东和第二大股东的相关股权,也在拍卖的进程中,后续将涉及一系列的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最新进展是,控股股东华泰汽车持有的9789.5万股需要拍卖以清偿债务,然该拍卖于2022年10月10日被中止。京东拍卖显示被中止的理由:1、因拍卖的股票停牌,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异议,暂无法处置;2、中止拍卖。公司表示,经询问华泰汽车和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表示被中止的理由和以上拍卖网上显示的理由一致。
据9月30日公告,股东深圳中能绿色启航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深圳中能)持有的4864万股(占总股本的7.2%)也曾计划在9月29日进行拍卖,以清偿债务。但ST曙光通过阿里拍卖查询,发现该拍卖于2022年9月28日被撤回,阿里拍卖显示撤回的理由:案外人对拍卖资产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经询问深圳中能和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分别表示撤拍的理由和以上拍卖网上显示的理由一致。
另外,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控相关事项能否解决存在不确定性。这也是ST曙光之所以“ST”的重要因素。ST曙光是在2022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
会计师事务所表示,ST曙光此前在签订收购控股股东旗下天津美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美亚”)汽车资产协议前,未充分调研标的资产的实际状况,亦未聘请经证券业务备案的专业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的价值实施评估;协议未就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质量瑕疵、缺失、权属纠纷及违约责任等进行充分约定;在协议执行中,ST曙光发现资产存在毁损、盘亏及权属等问题,公司管理层未及时就该等事项对实现交易目标的影响程度履行充分的讨论与决策程序。
至于公司方面,则并不认为内控存在重大缺陷,并且也在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10月1日公告内容,ST曙光认为购买天津美亚汽车资产的交易事项进展顺利,随着公司新能源乘用车项目产品的推出,不确定性和资金可回收性的问题就得到解决。截止9月底,A00级乘用车(轿车)项目已完成17台整车试制工作,正在进行相关的试验验证工作。公司黄海牌A00级纯电动轿车2022年7月12日在工信部网站《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59批)公示,8月中旬已取得公告,已获取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免征购置税车型目录。目前A00级纯电动轿车开发工作正有序推进中。
同时,ST曙光打算另行聘请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复核,目前没有正式签约相关中介机构。
上述的购买天津美亚汽车资产的交易,最早于2021年9月24日在ST曙光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于2021年9月26日签订总价款1.323亿元的购买协议,于2021年9月27日支付了6615万元的预付款(可回收问题就是指这个预付款),又于2021年12月15日签署了补充协议。相关交易引起了中小股东的不满。在2022年5月5日,中小股东自行召集的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的目的,就是终止购买相关资产。
针对此,ST曙光以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为被告,向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司决议效力确认之诉。法院审查认为,申请人ST曙光的行为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禁止被申请人贾木云、深圳中能、于晶、姜鹏飞、李永岱、刘红芳、周菲实施2022年5月5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禁止依据上述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至本案终审裁判文书生效时止。不过,截至9月28日,法院尚未作出最终判决,决议是否生效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