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996”:无关励志 只涉权益
2019-04-22 16:57:32来源:鹿财经原创(lucaijing.com编辑: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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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天,互联网996工作制,因为马云和刘强东两位大佬的表态,让这个话题又火了。所谓 “996 ”,是指员工从每天上午9点工作到晚上9点,每周工作6天。
在很多互联网公司,加班已成了常态化。大多数员工一天的工作时间在10小时左右,软件开发等核心部门加班最为严重,在特殊时期,连续几天泡在公司也很常见。虽然这些加班不是公司强制性的要求,但似乎也成为员工之间的一种默契,毕竟工作太多,8小时内的工作时间根本做不完,只能选择加班。
马云近日在阿里内部交流活动上表示,“996是一种巨大的福气”,付出超越别人的时间和努力,才能实现自己想要的成功。不仅如此,很多人在谈起加班的时候,也认为这是一种奋斗精神,是这个时代特有的励志表现。更有些名人大佬,对公众宣扬着自己的奋斗史,用这些“毒鸡汤”文字来鼓励年轻人加班,来实现自我价值。这些人没有意识到,正是他们对加班的推崇,导致了企业对员工私人时间的剥削。
现行劳动法为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同时,对于员工加班,用人单位还需要依法支付加班费。然而在现实中,真正能够做到的企业似乎没有多少。
对于企业强制或变相的要求加班,大部分员工选择了顺从,有的甚至为了完成KPI而主动加班,这对企业更是一种纵容。正是因为这个,许多公司变本加厉,使得“996”工作制成为了许多行业的常态。
其实,“996”工作制从根本上来说并与励志与否无关,但是侵犯了员工们的权益倒是真的。企业奉行加班文化和个人努力奋斗并不是一回事,奋斗是为了更好的生活,而无休止的加班显然与这个目的不符。没有补偿的加班,是对员工权益的侵犯,只有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才能让企业停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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