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座行为再现 凸显执法部门“疲软”
2019-12-14 11:38:57来源:鹿财经原创(lucaijing.com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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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北京开往郑州的1303次列车上,一对夫妻带着孩子从开封返回郑州,其中一个一座位被一年轻女乘客霸占。为了方便照顾孩子,他们请女乘客让座。尽管女子的座位就在旁边,但她却全程冷漠脸,就是不让座,还面无表情地说:“坐哪儿不一样,座位上也没你名字。”乘务员说霸座将会被限制乘车,并转身去找乘警,女子依然淡定地坐着。最终,一靠窗乘客将座位让出,霸座女子才离开。(《中国经济网》 12月4日)
霸座又现,只不过更“霸”、更“稳重”“冷漠”而已,也无风雷怒怼,也无狂言相向。就是霸的“高冷”“安静”,理直气壮。三言片语怼的被霸座夫妇义愤填膺,而霸座女呢,似乎享受这一刻“冷暴力”带给他人的成吨伤害,自己却在道德滑坡的路上暗暗自喜。
不管是乘坐普速火车,还是乘坐高铁,对号入座,这是乘车的基本规则。乘坐高铁霸占他人座位拒不让座的“霸座”行为,不只是违反了乘车文明,属于不道德的行为,更有违反了法律法规。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禁止实施扰乱铁路运输指挥调度机构以及车站、列车的正常秩序的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但不依法依规执法,自然对于法律捍卫规则的权威进一步削弱。法治社会一切依法行使,但是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柔性”执法,非但没有起到作用非但没有起到“杀一儆百”、警示教育作用,相反成为变相的“鼓励”,200元的罚款、一定时间禁止搭乘的处罚,根本无法形成警示、威慑作用,于是前赴后继的违法违规者络绎不绝,遵章守规的旅客却成为了无辜的受害者。
笔者在这里不是苛责执法者执法的“软”,而是想说,以人为本固然是根本,但是依法捍卫规则才是王道。高铁、动车、地铁频现“霸座”事件,说明了我们有些执法者不是站在执法的角度上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而是站在服务的角度上,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甚至选择“柔性”执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自然无法形成有效的法律震慑效应,自然不能给违法违规者予以严惩,自然无法起到示范引领的作用。
维护乘车秩序,保障旅客的安全出行不仅仅依靠完善的法律法规,还需要执法者的有效执法,公众的理解和包容,更需要社会尊重和保护,只有全民共同行动起来才能更好的让违法行为制止,才能更好的让旅客平安、温馨、有序出行。(张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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